作者: 【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】 | 台灣新生報 – 2012年9月26日 上午12:16

內政部今天修正發布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部分條文,根據規定,明年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天,將有四天連假。

內政部表示,新發布的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增訂,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天時,兒童節提前一天放假,但逢周四時,則延後一日放假。

內政部指出,明年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天且是周四,將形成周四至周日四天連假。

內政部說明,民族掃墓節定於清明日,清明日是依節氣而定,未來廿年間,清明日每隔兩年,即連續兩年落在四月四日,今年民族掃墓節與兒童節同是四月四日,因無補假規定,民眾感覺「少放一天假」,外界於是有補假的建議。

新的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也增訂,在現行辦法規範紀念日及節日以外的特殊意義節日,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機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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