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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回來習慣攜帶免稅菸酒的人要注意了!財政部1日表示,自明(102)年1月1日起,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出免稅數量且未依規定申報,將予以除罪化,也就是說,不會再可能被視為走私犯,處以刑責,而改處行政罰鍰,超過的數量則依每條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來處罰。
根據規定,旅客入境可以攜帶的菸酒免稅數量為酒類1公升,捲菸200支(1條)或雪茄25支(一般為1盒裝)或菸絲1磅;如果攜帶超過免稅數量,酒只要不超過4公升,捲菸不超過4條(800支)、雪茄不超過100支或菸絲不超過4磅以內,只要主動向海關申報,完稅後即可放行。
至於攜帶菸酒數量超過限量部分,即酒超過5公升,捲菸超過5條(1000支)、雪茄超過125支、菸絲超過5磅,則須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或財政部同意文件,才能進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