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記者蔡育如、徐養齡╱新竹縣報導 | 聯合新聞網 – 2012年2月17日 下午2:29

噴砂工人劉進順因塵肺症引發敗血性休克死亡,法官認為雇主沒提供安全工作環境;雖然雙方以兩百萬元和解,雇主並提供遺孀十年生活費,仍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判雇主罰金五萬元。

法官強調,國內許多勞動場所工作環境不良,但雇主為省錢不肯改善,以致勞工長期處在不良環境下造成身體傷害,「希望判決能引起雇主正視,打造友善工作環境」。

廖姓雇主說,她頂下工廠時,劉進順已工作五年多,當時處理噴砂時僅配戴傳統口罩,防護功能有限,如今已要求工人配戴過濾罐面罩並戴防塵罩,避免憾事再發生。

她表示,劉妻為菲律賓籍外配,不會說中文,還有念國小、幼稚園的兩名子女待養,她看了很不捨,賠償兩百萬元,每月再支付他們生活費,持續十年。

法院判決指出,五十一歲的劉進順,十年前受雇負責噴砂去汙工作,工作空間狹窄、沙塵飛揚;但僅配戴棉質口罩及頭罩,前年被診斷出塵肺症,隔年併發症死亡。

廖姓雇主辯稱,原負責人前年退休,她頂下經營,對營運狀況仍了解中,未料三個月後劉就過世;她自己也在同樣環境裡工作,身體沒有異常,公司也有提供防塵口罩讓員工使用。

法官認為,依勞工安全衛生法,雇主應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,考量廖事後已加設集塵設施,與家屬達成和解,依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判雇主罰金五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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