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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森新聞 – 2012年3月22日 上午11:13

台北的陳先生投訴說,今年一月,開車行經萬華艋舺大道停紅燈時,突然聽到後方有救護車靠近,陳先生立刻讓道,卻因此被拍下超越停止線的照片,收到900元罰單,事後向監理所申訴,監理所要求陳先生本人要提出讓道給救護車的證據,否則罰單還是無法撤銷。

中指蕭惡意阻擋救護車出勤,這種新聞看多了,大家都知道這行為除了犯法,還會受到社會、良心譴責。所以在路上看到救護車,第一直覺反應就是讓道,陳先生不例外,但也因此收到罰單。駕駛陳先生:「消防救護車要經過,那站在駕駛人立場,就應該禮讓,所以我紅燈越線了,越線之後,後續收到一張紅單。」

原來陳先生遇到紅燈,停在停止線前,聽到後方救護車鳴笛聲,好心把車子往前移,分隔島上的照相機,拍下違規照片,但糟糕的是,他正後方的計程車根本沒讓行,救護車也過不去。違規照片,就只照到車主超越停止線,沒有拍下救護車經過,讓他申訴無門。

駕駛陳先生:「在這邊越線嘛!前面的路口就剛好有一隻監視器畫面,就這樣子簡單一個動作,監視器查證搞那麼複雜。」1/22產生違規,罰單2/7寄送,收到罰單後,向監理處公文申訴,又花了20天,最後要調路口監視器證明清白,檔案早就洗掉了。駕駛陳先生:「讓不讓救護車很抉擇,真的難很抉擇,讓了可能吃張紅單,不讓可能又會上電視,不禮讓救護車。」

心情再不好,但以後遇到救護車還是得讓行,要預防被開單,其實有自保的方式。台北市消防救災指揮中心主任洪超倫:「救護車身上,哪個單位要記住,還有時間,受舉發時,可以舉出這些證明,來把罰單撤銷。」來不及記車牌,只要看車身上的標記,收到罰單時,找出救護車幫忙做證,才能證明自己清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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