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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森新聞 – 2012年3月26日 上午8:39
新北市一個車主到便利超商繳停車費,明明給了200元,店員給的收據卻只打了40塊錢,他向店長理論,雙方卻吵了起來,便利超商表示差額部分,會由超商補齊。
一看到客人拿起手機拍照,便利超商的店長氣得從櫃檯衝出來,把手機打掉,客人和店長互不相讓,兩個人越說越僵,爭執的起因就是這一張停車繳費單的收據,車主說自己繳了200塊錢,但是收據上的金額卻是40塊錢。停車單的收據上,電腦打字確實是40元,店員在旁邊用原子筆加註200,上面再蓋一個店章,只是這樣就能確保真的把200元的停車費都繳清了嗎?
車主擔心收據的金額有落差,會不會出問題?超商強調,當場就已經向車主解釋,其實只要代收金額錯誤,不足的部分按照規定,都會由超商自行吸收補足,民眾真的可以放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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