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王己由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 – 2012年5月25日 上午5:30

中國時報【王己由╱台北報導】

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過世後,留下鉅額遺產,台北市國稅局核定王家應繳納近一百廿億元的遺產稅,但王永慶大房王月蘭和九名子女,認為王月蘭可得遺產二百七十七億,和國稅局核定的二百四十二億多元有差距,遺產稅可再繳少一點,於是提出行政訴訟,廿四日被判決敗訴確定。

被稱為「經營之神」的王永慶,九十七年十月十五日過世後,遺產稅額經過兩年多才定案,台北市國稅局根據遺贈稅法相關規定,原核定王永慶的遺產總額為六百零二億五千多萬元,應納一百四十億多元的遺產稅。

王家人認為國稅局未將捐款等相關款項列入可扣除項目,經申請更正後,核定遺產總額五百廿六億多元,應納遺產稅一百十九億七千多萬元,創下史上最高紀錄。

不過,王永慶三房女兒王瑞華、王瑞瑜、王瑞慧及王瑞容四人,不服北市國稅局的核定,在訴願失敗後打起行政官司,大房王月蘭和二房、四房子女等六人,也以參加人名義一起打官司,認為國稅局就王月蘭可依配偶身分得到的「剩餘財產分配」應該是二百七十七億多元,不是國稅局計算的二百四十二億多元,差額卅五億應再扣除,遺產稅可再繳少一點。

王瑞華等十人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後,即上訴最高行政法院,合議庭認為民法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制度規定,是為使聯合財產關係消滅,夫妻進行財產分割及清算時,其清算及分割得符合男女平等原則。

也因此在聯合財產關係消滅,夫妻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計算時,應以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,而在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現存的原有財產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,作為計算基礎,所以北市國稅局當初計算並沒有錯,昨日判決北市國稅局勝訴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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