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記者程嘉文╱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 – 2012年5月27日 上午2:33

莫拉克風災之後,國軍奉馬總統指示,大規模投入民間災害預防與搶救,兩年多來共花費十三億多元。依災害防救法,地方政府事後應該支付軍方救災成本,但到目前為止,沒有任何縣市付過一毛錢;這筆錢若平均計算,國軍每位官兵都有五千元的「呆帳」。

由於地方政府都宣稱沒錢,國防部曾向總統府、行政院求助,希望由政院第二預備金墊付,至今沒有具體回應。相反地,去年天災較少,中央編列緊急災害準備金尚有結餘,行政院卻選擇分給各縣市政府。

至於哪些縣市「欠最大」?國防部不願透露,宣稱「講出來會得罪人」。官員私下表示,只要回顧兩年多來的天災,就知是哪些地方。

根據國防部資料,從二○○九年八月八日,至去年十二月卅一日止,執行救災與助民任務,共動員兵力七十二萬九千多人次、航空器四四二五架次、車輛機具四三九七五輛次,總成本十三億一千零八十八萬餘元,目前都還是由國防部暫墊。

國防部解釋,所謂救災或救難成本,專指相關任務之額外直接開銷,其他如官兵薪資、服裝、水電、旅運等,全部都不計費。

去年底,立院曾以凍結預算兩億元的手段,逼迫國防部去「討債」。但國防部答復,各縣市均表示財政困難,無法籌措經費歸墊,因此在去年十月的總統府軍事會談及第三季中央災防會報中,國防部均建議動用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;只是,至今府院並無任何具體承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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