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東森新聞](http://l.yimg.com/bt/api/res/1.2/n3uZT5KDBVe06rLZN1ic2Q--/YXBwaWQ9eW5ld3M7Zmk9Zml0O2g9Mjc-/http://media.zenfs.com/155/2011/06/27/logo_063058.jpg)
醉不上道,但要是酒駕身亡,當心可沒意外險理賠!台中一名蔡姓男子,三年前和朋友酒醉騎機車遭到一輛公車輾斃,由於蔡姓男子生前有投保意外險,父母因此請求賠償300萬元,但法官審理保險附約規定,蔡姓男子酒測值有0.43,喝酒超量0.25毫克以上判保險公司不用賠償意外險。
3年前的深夜,台中清水區發生死亡車禍,一輛公車撞擊一台機車,地上全是車身碎片,當時蔡姓騎士和乘客都被捲進公車底拖行十多公尺,兩人當場死亡,蔡姓男子的母親趕到現場看到兒子死狀,雙腿癱軟蹲在地上痛哭。
由於蔡姓男子生前有投保意外險,因此父母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300萬,但法官審理,蔡姓男子酒醉騎車抽血酒測值0.43,最後依保險公司附約規定不用賠償,得知沒辦法獲賠意外險,蔡姓男子父母心情低落,一大早大門深鎖到市場賣菜,儘管家屬喪子又沒有辦法獲得理賠讓人同情,但要注意的是酒駕已經是錯在先,要理賠就是免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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