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視 – 2012年9月20日 下午9:02
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高雄六家賣場,購買12件毛巾,檢測後發現,其中有3件實際成分和標示不合,有的標示百分之百純棉,實際上卻有65%以上是聚酯纖維,由於10月1日起,毛巾、成衣等都納入應該要檢驗的範圍,標示不符如果不改善,最重可以處罰暫停營業或歇業。

位在高雄林園的這家毛巾公司,工作人員忙著把一批批不同顏色的毛巾,一份份分裝,業者說,這些毛巾全部來自台灣雲林的虎尾,每包包裝裡,都還會附上這個MIT的微笑標章。

改賣台灣貨,還特地申請MIT標章的認證,主要原因就是,業者一年多前,從越南進口的一批200打毛巾,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驗出,標示百分之百純棉,但實際含棉的成分卻只有34.1%。
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檢的12件毛巾中,就有3件是實際成分和標示不合的,產地分別來自越南和中國,由於毛巾會直接接觸人體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,從10月1日開始,將包括毛巾衣物和襪子等產品納入必須檢驗範圍,消費者在購買時,請多注意成分標示,一旦發現標示和實際成分不同,可以連續處罰新台幣3萬以上,30萬以下的罰款,最重甚至可以處停業6個月以下,或勒令歇業,希望藉此為消費安全把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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