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王己由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 – 2012年10月19日 上午5:30

中國時報【王己由╱台北報導】

曾姓夫婦參加山富旅行社辦的加拿大十日賞楓團,賞楓季卻看不到楓紅,只見滿山滿谷的灰白枯枝,氣得提告求償。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旅遊不符約定品質,判決山富須賠償夫婦每人四萬八七四八元確定。

家住桃園的曾榮彬夫婦前年每人繳交團費九萬六千九百元,參加山富旅行社同年十月廿三日到十一月一日的「加東楓情~阿岡昆公園、洛朗區賞楓十日」團。

他們說,報名前曾詢問旅行社承辦人員,山富保證可以賞到楓。不料,抵達當地發現,塔伯拉山的賞楓季早在出發前十六天已結束;賞楓纜車更在出發前六天停駛。當時塔伯拉山渡假村和附近山谷不見楓紅,只有灰白枯枝,且旅行社取消聖安尼峽谷、聖母院等景點。他們回國後要求山富賠償每人九萬元。

山富表示,旅遊行程並非以賞楓為唯一內容,根據加拿大景區網站的賞楓報告,加東十月中確有楓紅可供觀賞,但因氣溫驟降,才使得楓葉大量凋零,非可事先預知或掌控。網頁廣告只是介紹當地景觀,並不是保證賞楓紅。變更行程景點是因纜車停駛,才改以聖安妮教堂等其他景點替代。

台北地院一審簡易庭審理後,判決曾姓夫婦每人可獲賠二萬四二七四元。他們不服上訴北院二審,合議庭認定山富旅行社違約,應再賠償違約金,合計要賠償夫婦九萬七四九六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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