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廣新聞網 – 2012年11月19日 上午10:03

媒體報導,勞委會最新調查顯示,經常一天加班超過12小時勞工高達178萬人。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指出,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已違反勞基法規定,依法將處以2萬元到30萬元罰鍰,勞委會將結合地方政府進行專案檢查,要求改正。(黃悅嬌報導)

媒體報導,勞委會近日完成「勞工工作及就業狀況調查」,調查發現,超過5成勞工近1年內曾有加班,而有1天工作超過12小時的違法加班情事者比率更達27%,相當178萬人,超時工作情況惡化。

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19號出席立法院財委會會前受訪時表示,勞基法規定,一天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小 奀,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已違反勞基法,勞委會將會發動勞動檢查要求改正。『如果超過我們加以處罰2萬到30萬,如果有員工陳情我們立即馬上派員去檢查。』

郭芳煜說,勞委會也會依據勞檢人力,配合地方政府規劃專案勞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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