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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 – 2013年1月12日 上午4:22

〔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、吳岳修、楊久瑩/台北報導〕算命仙一句「這女娃兒剋父!」造成一對夫妻拋下4歲幼女,逕赴日本發展,20餘年後夫妻告老還鄉,並買樓登記在女兒名下,後因失和而打起官司,父母指是借名登記給女兒,要求還屋,但台北地院認定是「贈與」,昨判女兒勝訴,不用還;可上訴。

本案牽涉「剋父」議題,台中南陽臥龍居命理老師神龍說,命理的「相剋」,指的多半是兩方之間可能有的衝突或不合,但他也提醒「別太迷信!」因化解相剋之道很多,例如幫相剋的對方多做善事、多積福德,就可改變兩方的關係,也可點個「姆斗燈」改運。神龍認為這位父親的做法,顯然太過迷信、消極,相當可惜,「不論是誰欠誰,祝福對方,主動『還』就對了!」針對父母昨被判敗訴,神龍建議可思考別再打官司,把房子給女兒,就當作是過去沒照顧女兒的補償,也不為過。

判決書指出,林姓夫婦長年旅居日本,5年前林某自日本企業退休,夫婦返台定居,98年在北市撫順街買一戶樓中樓套房,登記女兒名下,幫女兒繳清200萬元貸款,並出資依女兒喜好裝潢。

據了解,該屋權狀由林姓夫妻保管,平日由女兒住,父母也有鑰匙,林父在新宅附近找個閒差上班,每週會去午休2、3天。

100年9月,林女暗中申請補發土地權狀,兩代因而大吵,女兒報警,揚言告父母侵入住宅;2天後女兒換掉門鎖,拒讓父母進門,母親提告,指當初是「借名登記」在女兒名下,要求還屋。

但女兒認為,父母不是只借她的名字登記,而是說好要把房子送給她,又說,雙親迷信,只因算命師說她會「剋父」,於是父母去日本發展時不帶她同行,讓她從4歲就隻身在台灣,由姑姑照顧長大;等父母年邁退休返台,為彌補她多年所受委屈,才買房送她,況且房屋稅、土地稅都是她在繳,也願讓父親偶爾來休息,直到和父母吵架,父母威脅要清掉她的東西、把房子討回去,她才換鎖。

台北地院認定,父母無法證明有借名登記契約,林父幫女兒付的200萬元房貸,也屬免稅的贈與範圍,林女既是房屋實際所有權人,也是實際居住的管理人、使用人,對房子有完全支配權,顯非單純借名登記的屋主,判林女勝訴。

記者昨走訪林女住處,管理員說,林女已搬離,該址空屋已久;至於父母昨夜返家,但拒絕受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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