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 – 2013年2月22日 上午4:30

〔自由時報記者丁偉杰/嘉市報導〕呂姓市民請友人喝春酒,卻買到一玻璃瓶裝的金牌台灣啤酒,明明未開封內容量竟然只有三分之二瓶,他認為請春酒,台酒公司卻擺烏龍,場面尷尬,要求公司做好品管。

呂男說,前天他請朋友到釣蝦場喝春酒,購買的○‧六公升裝的金牌台灣啤酒,其中有一瓶發現重量較輕,仔細一看,這瓶未開封的啤酒內容物短少,只剩三分之二瓶,「喝了十幾年台灣啤酒,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」。店家也不解為何啤酒內容量會短少。

台酒研判 碰撞導致瓶裂滲漏

呂男昨天帶著這瓶啤酒到台酒公司嘉義營業處投訴,行銷課長林憲聰目測瓶蓋,證實並未開封過,但玻璃瓶身有細小裂痕,造成氣體與啤酒滲漏,標籤有漏液印漬,研判是受到碰撞所導致,至於是在工廠生產時或鋪貨商鋪貨時造成,須再了解。

林憲聰說,生產過程中會有人工與機械檢查瓶內啤酒液面高度,出貨時也有緩衝板,防止碰撞。台酒公司善化酒廠表示,這瓶啤酒的生產日期為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,當天善化酒廠總共生產三萬一千打金牌台灣啤酒(一打十二瓶),並未接獲消費者反映買到問題商品。

嘉義營運處要收回這瓶啤酒,打算賠償一打啤酒給呂某,但呂某認為台酒應釐清品管問題,確保消費者不會買到問題商品。

嘉義市政府消保官黃崇傑說,消費者買到有瑕疵的啤酒,台酒公司需負給付義務,可請求損害賠償,若飲用後健康受損,台酒公司須負起完全賠償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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