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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 – 2013年3月4日 上午4:28

記者鄭琪芳/專題報導

七十五年次的小婷是台大中文系畢業生,二○○九年進入職場,剛好遇到政府推二十二K方案(大專畢業生企業實習方案),她的第一份工作就是領二十二K(二萬二),現在工作四年多,薪水才二十六K。她說,還好房租是姊姊付的,且少吃外食、自己帶便當,否則根本存不了錢。

工作4年多 薪水也才26K

小婷回憶,○九年畢業找工作時,幾乎每家公司薪水都開在二十二K上下,老闆的心態是反正政府補助、不用白不用。當時她去一家出版社應徵,老闆表明是二十二K方案,薪水二萬二,扣掉勞健保後實領約二萬一。

後來小婷轉到一家連鎖書店工作,一開始薪水也只有二十三.五K,現在加到二十六K,同事很多是台、政、清、交等一流大學畢業,領二萬多的薪水。

二萬多的薪水在台北怎麼生活?小婷說,她跟姊姊一起在新北市租屋,房租由姊姊付,她只要付水電費就好;以前領二十二K時,再怎麼省也存不了錢,現在薪水二十六K,只要不吃外食、自己帶便當,平均一個月可以存五千元上下。

小婷說,現在年輕人所得倒退十幾年,還好她是「隨遇而安」的人,也不打算結婚,雖然想過要買房子,但等三十歲以後再說,如果買不起大台北的房子,大不了退休後回東部老家,還不至於活不下去。

同樣七十五年次的小吳,畢業於某私立大學新聞系,也是○九年進入職場,在一家雜誌社工作,同樣適用二十二K方案,但老闆多給六千元,薪水是二十八K。他說,自己算是比較幸運的,當時同學薪水大多在二十二K到二十六K,一位女同學到公關公司工作,薪水甚至只有十九K,加全勤獎金一千元,也只有二十K,每天卻要工作到晚上九、十點,換算時薪比在便利商店打工還低。

小吳的第一份薪水雖比多數社會新鮮人好一些,但要付房租、水電費,加上三餐外食,每月還要給家裡五、六千元,一個月支出二萬多元,只能存幾千元。後來他轉到另一家雜誌社工作,薪水三十五K,但他想要買房子,大台北房價卻一直漲,不知何時才能存到頭期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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