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Wnews – 2013年3月24日 下午2:03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因為生產發生事故,國內有產婦首宗獲得救濟。衛生署的「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」去年上路迄今,已審核通過救濟案件13件,其中第一例獲得救濟的是在某醫學中心疑似羊水栓塞死亡的產婦,救濟金額為最高的200 萬元,據衛生署統計,目前救濟以產婦死傷的8件最多,新生兒死傷有5件,發出救濟金額為1535萬。

衛生署是在去年10月1日推動「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」,由醫療發展基金提供每年3億元經費,試辦3年,納入全台800多家接生醫院及診所,針對生育事故提供救濟。

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規定,事故發生後2年內,民眾都可提出救濟申請,只要經婦產科、兒科、法界、民間代表等15人的審議委員會通過,產婦死亡可獲最高200萬元,胎兒死亡最高30萬元,產婦或寶寶殘廢者最高150萬元的救濟金。

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,試辦計畫雖於去年10月上路,但可回溯至去年1月1日的案件,因此,截至今年3月20日為止,共接獲申請救濟的案件有62件。

經過3次審議委員會審查之後,目前已完成審議的15件案件當中,結果有13件通過給予救濟,獲救濟比率約8成7,其中8件為產婦死傷、5件為新生兒死傷,救濟金額分別為15萬到200萬不等;而不符合救濟條件的新生兒死傷有1件,另有1件需補齊資料再審。

王宗曦指出,「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」具有鼓勵生育的性質,將試辦至103年為止,目前衛生署也積極推動「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」立法,希望能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,如果立法順利,未來將併入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,如果立法不及,也會視生育事故救濟試辦結果,考慮繼續甚至擴大救濟範圍。

國內常見生育事故,包括產後大出血、羊水栓塞或新生兒臂神經叢壓迫、骨折等,目前「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」採取由醫院、醫師先與家屬和解之後,再由醫院協助提出申請,審議委員會最遲必須在4個月內完成審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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