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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2月20日晚上19:57分
新北市中和區黃小姐來電 記憶卡的照片 剪到16GB的隨身碟 之後記憶卡做了格式化 而16GB隨身碟中的照片檔案 也不慎做了刪除 要救回照片檔案 約有五十多張 詢問救援照片的費用
我也電話中回覆 客戶的所有疑問 客戶說最好是能免費救回照片
我回覆沒有白吃的午餐 我要花電費 花工時 台電並不會少收我任何一毛電費 我也是靠自己的努力 換些工資 天底下有白吃的午餐嗎 有的話 我也是第一個去 這位客戶憑什麼
要我做免費的工 大家都是唸過書的文明人 是學校老師沒教好嗎 還是家中的長輩 沒有好好教育孩子 使用者付費本就是天經地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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