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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 – 2013年6月24日 上午6:12

〔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/台北報導〕北市產發局六月七日起開始進行用能輔導及查核作業,截至六月十八日共稽查六十八家,僅一家因冷氣低於二十六度不合格,被要求限期改善,逾期若不改善將開罰二萬到十萬元。

北市產發局指出,經濟部今年三月十四日依「能源管理法」公告全國十一類服務業納入節約能源管理對象,包括觀光旅館、百貨公司、零售式量販店、連鎖超級市場、連鎖便利商店、連鎖化粧品零售店 、連鎖電器零售店、銀行、證券商、郵局、大眾運輸場站及轉運站等,管制項目有冷氣不外洩、禁用白熾燈泡、室內冷氣溫度需維持二十六度以上,如經查核不合格業者,將給予一個月期限改善時間,逾期不改善將開罰二萬到十萬元。

福華大飯店公關潘文仁表示,飯店依規定冷氣維持在二十六度以上,執行上沒有困難,但對穿得西裝筆挺的商務人士來說,難免會覺得不夠舒爽。統一超商公關莊靜茹則說,公司一直都很響應節能環保政策,抽查均通過,部分門市也改用LED燈或使用循環電風扇、隔熱紙等,幫助降溫。民眾蔡小姐認為二十六度限制太嚴苛,尤其在人擠人的捷運站,這樣的溫度實在太悶熱;民眾林小姐說,二十六度還滿舒服的,很多地方冷氣開得超強,浪費電。

產發局公共事業科觀察,因為電價調漲加上核四議題發酵,民眾對節能減碳越來越重視,企業稽查配合度很高,公共事業科電業股股長劉美里表示,查核不合格業者如不知如何做節能改善,可透過節能服務團提供專業諮詢及技術服務,或參與產發局的節能評估及輔導計畫,進行耗能設備診斷健檢,找出可行的建議及方案。相關資訊可上產業局網站︰http://www.doed.taipei.gov.tw/查詢或撥打2720-8889轉1307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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